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确保新学期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大学等文件的精神,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防控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克服麻痹思想,明确责任,全力做好预防、监控、报告等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主管行政、学工负责人做为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防控工作。学院各单位指定一名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为直接负责人,按照学校、学院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将防控工作落实到本单位的各个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
三、广泛宣传防控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防控意识与技能。各单位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在本单位师生员工中大力宣传防范甲型H1N1流感的有关知识,使其对甲型H1N1流感及其防控工作有正确的认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感染机会。要使每一位师生员工了解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并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四、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人员防控甲型H1N1流感情况的动态监控,要求本单位师生员工从境内外疫情严重的地区返校时,主动向本单位报告并在校医院的指导下进行健康检测;在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与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生密切接触时要及时通过电话向校医院和学院报告并根据要求实施医学隔离观察。
五、做好返校学生和新入校学生的防控工作。各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了解师生近期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是否与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接触或到境内外疫情严重的地区出差、旅游等情况,提醒大家做好返校途中的个人卫生防护。新生报到当天,学院迎新工作人员和班主任要应全面了解新生及其陪同亲友近期身体健康状况,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备案和报送工作。
六、按照《关于做好境外来校(返校)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境外返校人员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校办[2009]11号)的要求,继续做好境外返校(来校)人员的信息登记工作及健康监测工作。健康监测工作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务必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继续做好校内大型活动的管理工作。坚持“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可能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需由主办单位向学院出具书面报告,报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举行,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活动主办方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或工作预案,确定责任人,对参加活动的人员所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给予充分的提示。活动主办方为校外单位的,由提供活动场地的单位牵头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
八、加强学院环境卫生管理。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区域,应由所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的清洁工作。提倡师生员工经常性地对办公室、宿舍进行通风换气并扫除卫生死角,防范甲型H1N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等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与流行。
九、做好参加首都国庆60周年活动全体人员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为确保我校顺利完成参加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的光荣任务,参与本次国庆活动的全体人员应高度重视在训练过程及日常学习生活中对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按照上级单位及学校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北京大学首都国庆60周年群众游行方阵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保障方案》、《北京大学首都国庆60周年天安门广场合唱方阵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保障方案》。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参加国庆活动人员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
 
附:
校医院联系电话:62751087 62765704
北京大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2751212 62751201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2751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