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公司2017年在我院设立“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华为奖学金(评审制)”(以下简称“华为奖学金(评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规定、《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华为奖学金(评审制)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和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评选。

二、名额及金额

最终评选出28人(10名本科生,18名硕士)获得华为奖学金(评审制),奖励金额为本科生每人人民币1万元,硕士生每人人民币2万元。

三、评审对象及要求

(一)评审对象:

1、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凡在校正式注册、预计于2018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生均有资格申请;

2、满足《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5、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专业排名前10%

B.           国际知名大赛(ACM/ICPC、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等)国际/全国金银奖

C.           曾获得国家奖学金

D.           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E.            有一定学术影响力,重要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论文或重点项目核心成员

F.            其他学业或科创方面获得突出成果的

(二)评审要求:

申请者需按《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华为奖学金(评审制)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和通知要求提交材料,提供自入学之日起截至2017年9月1日所有科研成果清单,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并附两位专家的推荐信。

原则上同一学年度内大额奖学金不可兼得(大额定义:本科生奖学金额度大于等于8000元,研究生奖学金额度大于等于20000元;国家奖学金除外)

四、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1、09月04日—09月22日  个人申报;

2、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

1、《华为奖学金(评审制)申请表》(附件2)

2、《华为奖学金(评审制)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

(二)纸质版:

1、《华为奖学金(评审制)申请表》(附件2)(签字版)

2、研究生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

9月18日(周一)17:00前,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理科一号楼1110室;电子版发送至xgbeecs@163.com,邮件名为“华为奖学金(评审制)+学号+姓名”。逾期不候。

六、注意事项

学校或学院举办华为奖学金颁奖会时,该奖学金获得者有义务参加;华为公司与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举办的各类交流活动,华为奖学金获得者应积极参加。

评审办法由华为公司委托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2755415,秦老师。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09月01日

 

附件1《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华为奖学金(评审制)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2(本科生):华为奖学金(评审制)申请表    


附件2(研究生):华为奖学金(评审制)申请表
   


附件3:申报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