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公司2017年在我院设立“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华为奖学金(评审制)”(以下简称“华为奖学金(评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规定、《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华为奖学金(评审制)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和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评选。
二、名额及金额
最终评选出28人(10名本科生,18名硕士)获得华为奖学金(评审制),奖励金额为本科生每人人民币1万元,硕士生每人人民币2万元。
三、评审对象及要求
(一)评审对象:
1、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凡在校正式注册、预计于2018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生均有资格申请;
2、满足《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5、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专业排名前10%
B. 国际知名大赛(ACM/ICPC、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等)国际/全国金银奖
C. 曾获得国家奖学金
D. 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E. 有一定学术影响力,重要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论文或重点项目核心成员
F. 其他学业或科创方面获得突出成果的
(二)评审要求:
申请者需按《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华为奖学金(评审制)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和通知要求提交材料,提供自入学之日起截至2017年9月1日所有科研成果清单,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并附两位专家的推荐信。
原则上同一学年度内大额奖学金不可兼得(大额定义:本科生奖学金额度大于等于8000元,研究生奖学金额度大于等于20000元;国家奖学金除外)
四、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1、09月04日—09月22日 个人申报;
2、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
1、《华为奖学金(评审制)申请表》(附件2)
2、《华为奖学金(评审制)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
(二)纸质版:
1、《华为奖学金(评审制)申请表》(附件2)(签字版)
2、研究生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
9月18日(周一)17:00前,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理科一号楼1110室;电子版发送至xgbeecs@163.com,邮件名为“华为奖学金(评审制)+学号+姓名”。逾期不候。
六、注意事项
学校或学院举办华为奖学金颁奖会时,该奖学金获得者有义务参加;华为公司与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举办的各类交流活动,华为奖学金获得者应积极参加。
评审办法由华为公司委托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2755415,秦老师。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09月01日
附件1《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华为奖学金(评审制)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2(本科生):华为奖学金(评审制)申请表
附件2(研究生):华为奖学金(评审制)申请表
附件3:申报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