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资助项目包括“本科生科研基金”(简称“基金”,包括“政基金”校长基金”“毛玉刚基金”“华宝学生科技协同创新基金”(原“教育基金会基金”)和“锺夏校际科研资助基金”资助选修“研究课程”的项目、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简称“国家创新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简称“北京市创新计划”)资助项目。

2018年立项北京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资助项目的结题工作,2016级选修“研究课程”学生的学分/成绩认定的答辩工作,以及“国家创新训练计划”和“北京市创新计划”资助的2016级学生申请“研究课程”学分的答辩工作将于10月底前完成。

请受资助学生遵守导师所在院系结题工作的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导师所在院系组织的“研究课程”学分/成绩的答辩。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项目的结题时间和结题内容:

1、请“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的本科生于1016日前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162.105.209.64/benyan ,填写结题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论文,“国家创新训练计划”和“北京市创新计划”项目资助学生应同时提交《“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题案例》。


2、请“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的指导老师于1023日前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162.105.209.64/benyan ,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


确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结题工作的同学,可以按照缓考的相关规定,填写缓考申请表,在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后,上报教务部。缓考的同学,应在20203月底前完成结题工作,并报教务部补录成绩。不符合缓考条件或缓考后仍不能通过考核的同学,“研究课程”成绩登录为0,学分为2,缓考但毕业前未完成答辩工作的,成绩单保留缓考标记。不再有特殊类型基金“延期”处理。

逾期不提交上述结题材料的受资助学生,学校按其选修“研究课程”成绩为“0”分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二、“研究课程”学分/成绩的认定工作:

1、“研究课程”的答辩时间、答辩方式(以导师所在系所为准):计算机系请咨询郭耀老师智能系请咨询邓志鸿老师电子系请咨询陈章渊老师微电子系请咨询王源老师


对于未受“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而参加科研工作的少数本科生,如果符合《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试行)》(附件4)的要求,可以申请“研究课程”学分。这部分学生,请于108日前向导师所在院系提交研究论文和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推荐意见后,由教务部进行统一添加,添加后学生登录网站http://162.105.209.64/benyan 进行内容上传等操作。

导师所在院系的专家组根据《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试行)》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核合格后,与选修“研究课程”的2016级本科生一同进行学分/成绩认定的答辩。


2、“研究课程”的评分标准:

根据《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试行)》,“研究课程”的学分初步确定为4学分,如果院系认为学生“研究课程”的内容达不到4学分,可以认定并登录为“3学分”或“2学分”。学生在修读“研究课程”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专家组在学生答辩中予以考虑可以适当提高“研究课程”成绩。在被院系认可的有影响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质量的论文,建议给予90100分成绩,奖励12学分,“研究课程”最高为6学分。








附件:

1、本科生科研训练系统结题操作流程

2-1、结题论文格式

2-2、国家创新训练计划”、“北京市创新计划”结题案例格式

3、本科生科研训练”结题缓考申请表

4、《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试行)》




教务部联系人:陈岩 联系电话:62755459 邮件:jwbchenyan@pku.edu.cn

   陈虎  联系电话:62757529 邮件:chenhu@pku.edu.cn


附件【附件3:北京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缓考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本科生科研训练系统结题操作流程-学生、导师.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试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1:论文结题格式.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国家创新训练计划”、“北京市创新计划”结题案例格式.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