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资助项目包括“本科生科研基金”(简称“基金”,包括“䇹政基金”“校长基金”“毛玉刚基金”“华宝学生科技协同创新基金”(原“教育基金会基金”)和“锺夏校际科研资助基金”资助选修“研究课程”的项目、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简称“国家创新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简称“北京市创新计划”)资助项目。
2018年立项北京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资助项目的结题工作,2016级选修“研究课程”学生的学分/成绩认定的答辩工作,以及“国家创新训练计划”和“北京市创新计划”资助的2016级学生申请“研究课程”学分的答辩工作将于10月底前完成。
请受资助学生遵守导师所在院系结题工作的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导师所在院系组织的“研究课程”学分/成绩的答辩。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项目的结题时间和结题内容:
1、请“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的本科生于10月16日前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162.105.209.64/benyan ,填写结题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论文,“国家创新训练计划”和“北京市创新计划”项目资助学生应同时提交《“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题案例》。
2、请“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的指导老师于10月23日前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162.105.209.64/benyan ,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
确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结题工作的同学,可以按照缓考的相关规定,填写缓考申请表,在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后,上报教务部。缓考的同学,应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结题工作,并报教务部补录成绩。不符合缓考条件或缓考后仍不能通过考核的同学,“研究课程”成绩登录为0,学分为2,缓考但毕业前未完成答辩工作的,成绩单保留缓考标记。不再有特殊类型基金“延期”处理。
逾期不提交上述结题材料的受资助学生,学校按其选修“研究课程”成绩为“0”分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二、“研究课程”学分/成绩的认定工作:
1、“研究课程”的答辩时间、答辩方式(以导师所在系所为准):计算机系请咨询郭耀老师,智能系请咨询邓志鸿老师,电子系请咨询陈章渊老师,微电子系请咨询王源老师。
对于未受“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而参加科研工作的少数本科生,如果符合《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试行)》(附件4)的要求,可以申请“研究课程”学分。这部分学生,请于10月8日前向导师所在院系提交研究论文和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推荐意见后,由教务部进行统一添加,添加后学生登录网站http://162.105.209.64/benyan 进行内容上传等操作。
导师所在院系的专家组根据《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试行)》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核合格后,与选修“研究课程”的2016级本科生一同进行学分/成绩认定的答辩。
2、“研究课程”的评分标准:
根据《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试行)》,“研究课程”的学分初步确定为4学分,如果院系认为学生“研究课程”的内容达不到4学分,可以认定并登录为“3学分”或“2学分”。学生在修读“研究课程”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专家组在学生答辩中予以考虑可以适当提高“研究课程”成绩。在被院系认可的有影响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质量的论文,建议给予90-100分成绩,奖励1-2学分,“研究课程”最高为6学分。
附件:
1、本科生科研训练系统结题操作流程
2-1、结题论文格式
2-2、国家创新训练计划”、“北京市创新计划”结题案例格式
3、本科生科研训练”结题缓考申请表
4、《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试行)》
教务部联系人:陈岩 联系电话:62755459 邮件:jwbchenyan@pku.edu.cn
陈虎 联系电话:62757529 邮件:chenhu@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