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项目的结题时间和结题内容:
1、请“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的学生于10月28日前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162.105.209.64/benyan ,填写结题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论文,论文格式可参考附件1-1;“国家创新训练计划”和“北京市创新计划”项目学生应同时提交《“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题案例》(附件1-2)。
2、请“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的指导老师于11月12日前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162.105.209.64/benyan ,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4。
3、各系将组织结题学生进行答辩工作。
二、结题答辩、学分成绩的认定工作:
1、所有本科生科研项目受资助学生在结题后都应该参与“研究课程”学分/成绩认定的答辩。
(1)“研究课程”的答辩时间:具体答辩时间待各系确定后另行通知。
(2)“研究课程”的答辩方式:
各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下面其中一种方式完成本科生科研结题答辩和学分与成绩的认定工作。
①各系统一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参与本科生科研结题的学生进行8-10分钟的汇报答辩,专家组在答辩完成后认定学生本科生科研的学分和成绩,最后完成登记工作。
②各系按照研究方向分别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参与本科生科研结题的学生进行8-10分钟的汇报答辩,专家组在答辩完成后认定学生本科生科研的学分和成绩,最后完成登记工作。
2、对于未受“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而参加科研工作的本科生,如果符合《北京大学促进本科生研究型学习实施办法》的要求,可以申请本科生科研学分。
准备申请的学生请于10月16日前将研究论文和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推荐意见发邮件到zhangxia628@pku.edu.cn邮箱,教务部进行系统项目添加后学生登录网站http://162.105.209.64/benyan 进行结题内容上传等操作。导师所在院系的专家组根据《北京大学促进本科生研究型学习实施办法》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核合格后,与参与2020年本科生科研结题的学生一同进行答辩工作并完成学分和成绩的认定。
3、评分标准:
根据《北京大学促进本科生研究型学习实施办法》,本科生科研的学分初步确定为4学分,如果院系认为学生“研究课程”的内容达不到4学分,可以认定并登录为“3学分”或“2学分”。学生在进行本科生科研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专家组在学生答辩中予以考虑可以适当提高成绩。在被院系认可的有影响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质量的论文,建议给予90-100分成绩,奖励2学分,最高为6学分。
三、缓考结题及未完成结题的情况处理
1、缓考:确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结题工作的同学,可以按照缓考的相关规定,填写缓考申请表(附件2),经过导师签字同意,学院盖章审核,由学院连同审核汇总表一并提交,学院须在审核汇总表中备注标明缓考项目。缓考结题时间将在2021年3月初开始请缓考的同学留意教务部官网通知。
申请缓考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期次的优秀评选;缓考结题时,各院系应考虑缓考情况给予学分和成绩。
2、有以下情况的学生本科生科研成绩以2学分0分登入学籍系统:
①未通过结题答辩,专家组认定0分的学生;
②缓考后仍不能通过结题和答辩的学生;
③逾期不提交结题材料的受资助学生;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教务办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