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5年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
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启动2015相关申请发放工作。
 
一、发放对象
2015年(即201511-1231日取得毕业证书)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或残疾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人,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与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二者不能重复发放。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材料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2015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1)一式两份。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本市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请仔细阅读填表及材料说明(附件1-3)并如实填写。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标注本人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5.2015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北京大学)》(附件1-4)一式两份。
(二)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材料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2015年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2-1)一式两份。请仔细阅读填表及材料说明(附件2-3)并如实填写。
2.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本市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复印件上标注本人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5.2015年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北京大学)》(附件2-4)一式两份。
(三)发放
北京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高校毕业生的个人账户,同时将拨付情况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四、时间要求
符合要求的同学于2015118日前将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2或附件2-2)发送到 2008qly@163.com 邮件主题“班级+姓名+求职补贴发放申请”
其他材料31日、2日集中提交到新太阳学生大楼学生资助中心纪老师审核。
咨询电话:62751764秦老师
          62759349纪老师(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1
附件1-2
附件1-3
附件1-4
附件2-1
附件2-2
附件2-3
附件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