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北京大学关于选派2016-2017年度校际交流学者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一年一度的校际交流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2016-2017 年度校际交流学者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与名额:
  1、选派人员应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外语基础,身心健康,符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
  2、被选派者在北大连续工作至少2年以上;预计出国时间应距本人本期聘用合同期满至少一年以上。
  3、根据需要和人才培养的目标,文、理科各学院可推荐1-3名人选;文、理科各实体所、中心可推荐1-2名人选,请各单位根据推荐人选情况排好优先顺序。教辅和机关各部可推荐1名人选。
  4、综合考虑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申请人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接收学校的实际情况、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决定派出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青年教职工。
  5、2016-2017年度校际交流学校名额及待遇概况见本通知附件。
二、所需材料:
  3、候选人详细简历(中英文各一份)、研修计划书(中英文各一份)。
  5、半年内的体检证明。
  6、待正式确定候选人的交流学校后,需候选人准备2-3封推荐信(英文)。
  第1、2、3、4、5项材料请务必于2015年11月27日前报学校人事部人才办(勺园行政4号楼319),并将电子版材料发zhaopengyun@pku.edu.cn。逾期提交材料者将作为第二批人选备选。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选报学校时,一定要先上网查询接收学校是否有合适的专业和院系。
   2、一旦交流学校确定接收,本人不得无故推迟行期或中途要求更换交流学校,否则取消下一年度所在单位的交流学者名额。
  3、每个候选人最多可选择3所交流学校,其中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的大学只能填报1所。
四、联系方式
有疑问可于人事部人才办联系
联系人:赵鹏沄 62756367。
         北京大学人事部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