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高通奖学金评审通知
美国高通公司2016年继续在我院设立“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高通奖学金”(以下简称“高通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规定、《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高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和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评选。
二、名额及金额
最终评选出20人(10名博士,10名硕士)获得高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博士生每人人民币4万元,硕士生每人人民币2万元。
三、评审对象及要求
(一)评审对象:
1、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凡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生和博士生均有资格申请;
2、满足《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二)评审要求:
申请者需按实施细则和通知要求提交材料,提供自入学之日起截至2016年10月1日所有科研成果清单,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并附两位专家的推荐信。
四、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1、11月15日—11月25日 个人申报;
2、12月1日—12月15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
3、12月16日 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
1、《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高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高通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
(二)纸质版:
1、《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高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签字版)
2、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
3、专家推荐信两份(签字版)。
11月25日(周五)17:00前,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理科一号楼1110室;电子版发送至xgbeecs@163.com,邮件名为“高通奖学金+学号+姓名”。逾期不候。
六、注意事项
学校或学院举办高通奖学金颁奖会时,高通奖学金获得者有义务参加;高通公司与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举办的各类交流活动,高通奖学金获得者应积极参加。
评审办法由高通公司委托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2755415,秦老师。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