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一年一度的校际交流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2015-2016 年度校际交流学者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与名额:

  1、选派人员应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外语基础,身心健康,符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

  2、被选派者在北大连续工作至少2年以上;预计出国时间应距本人本期聘用合同期满至少一年以上。

  3、根据需要和人才培养的目标,文、理科各学院可推荐1-3名人选;文、理科各系、实体所、中心推荐可1-2名人选,请各单位根据推荐人选情况排好优先顺序。教辅和机关各部可推荐1名人选。

  4、综合考虑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申请人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接收学校的实际情况、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决定派出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青年教职工。

  52015-2016年度校际交流学校名额及待遇概况见本通知附件。

 

二、所需材料:

  1校际交流申请表(在人事部主页→下载中心→出境研修项目下载)。

  2校际交流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在人事部主页→下载中心→出境研修项目下载)

  3、候选人详细简历(中英文各一份)、研修计划书(中英文各一份)。

  4、候选人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外语要求参考我部“关于修订校际交流外语要求的通知”规定执行。(此通知在人事部主页→下载中心→出境研修项目下载)。

  5、半年内的体检证明。

  6、待正式确定候选人的交流学校后,需候选人准备2-3封推荐信(英文)。

 12345项材料请务必于20141226日前报学校人事部人才办(红六楼213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grsbrcb@pku.edu.cn。逾期提交材料者将作为第二批人选备选。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选报学校时,一定要先上网查询接收学校是否有合适的专业和院系。

   2、一旦交流学校确定接收,本人不得无故推迟行期或中途要求更换交流学校,否则取消下一年度所在单位的交流学者名额。

  3、每个候选人最多可选择3所交流学校,其中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的大学只能填报1所。

 

北京大学人事部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2014年11月26日

            

联系人: 
尹海云,51221rsbyhy@pku.edu.cn

赵鹏沄 ,56367zhaopengyun@pku.edu.cn
  翀,51221rsbsc@pku.edu.cn


 

 

附件:2015-2016年度校际交流名额及待遇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