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北京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校发 [2006]262号
《北京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校发[2006]263号
《北京大学科教用品进口管理办法》 校发[2006]274号
《北京大学国内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校发[2006]271号
《北京大学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校发[2006]272号
《北京大学“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购置与管理办法》 校发[2006]273号
二、仪器设备管理模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的大原则,结合我校采购实际,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政府采购与协议供货制度。
800元以上仪器设备须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1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的购置须与供方签订合同
5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须由设备部审批并与供方签订合同
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须由主管校长审批
20万元以上国内设备或40万元以上进口设备须招标采购
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须通过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
|
1、800元以下:
单价在500元(含)以上800元以下的设备须加盖“低值仪器与耗材专用章”后方可报销。
网络购买耗材,需附商品清单。
2、800元(含)—1万元:
单价 在800元(含)以上的设备(含软件)须加盖“仪器建档专用章”。
3、1万元(含)—5万元:
购买单价或总价在1万元(含)以上的设备(含软件)须签订合同方可报销,合同须由买卖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销时发票须加盖“仪器建档专用章”。
4、5万元(含)—20万元
购买单价或总价在5万元(含)—20万元的设备(含软件)须签订合同方可报销,合同须由买卖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此合同仍须加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合同专用章”。报销时发票须加盖“仪器建档专用章”。
5、20万元(含)—40万元
需提供《20万元(含)以上设备购置申请表》
6、40万元(以上)
三、通用设备采购
1、 通用设备包括:
数码类产品: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 ;
计算机类产品:台式计算机(包括显示器、主机)、笔记本电脑、工作站、服务器 ;
计算机外部设备:打印机、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 ;
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集线器;
多媒体教室设备:投影机、视频展台、中控系统 ;
传真机;复印机;防病毒软件; 空调:分体空调
|
2、 国内购买的总价低于20万元的通用设备:
(1)、从“北京大学通用设备协议供货商”处购置;
(2)、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上所列供货商进行采购,并签订带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监制”字样的水印合同。
(3)向设备部申请自行采购:需提供《北京大学通用设备自行购置审批表》。
3、国内购买的总价超过20万元(含)的通用设备,须向设备部进行招标采购。
四、软件的购置
1、 单价在800元(含)以上,报销时发票须加盖“仪器建档专用章”。
2、 单价5万元以上的软件,应填写“北京大学5万元(含)以上软件购置审批表”,经信息化办公室审批后,再去设备部建档盖章。
五、家具的购置
家具类商品,报销时须出具合同和加盖“家具专用章”的发票。单价在200元以下不用加盖“家具专用章”;单价在200元(含)以上500元以下,批量购买10件(含)以上需加盖“低值仪器与耗材专用章”;单价在500元(含)以上须加盖“家具专用章”。
六、汽车类购置
须采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方式。
七、实验室工程类
1、 工程类项目无论金额都须签订合同,合同须由买卖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万元(含)以上的合同仍须加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合同专用章”。
2、 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合同”和“工程结算书”。工程造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附带“审计意见书”。
八、境外购置设备
只需审核发票、付款通知单和大额资金审批表,因合同为英文,由设备部审核。
类别
|
单台价格(元)
|
发 票
|
低值仪器与耗材专用章
|
仪器建档专用章
|
通用仪器设备审核专用章
|
北京大学家具专用章
|
一般仪器设备/软件
|
500(含)-800
|
√
|
|
|
|
800(含)-
|
|
√
|
|
|
通用设备
|
500(含)-800
|
√
|
|
|
|
800(含)-
|
|
√
|
√
|
|
机动车
|
∕
|
|
√
|
|
|
家具
|
200(含)-500
|
|
|
|
√
|
500(含)-
|
|
|
|
√
|
类别
|
单台/批量价格(元)
|
合同
|
结算书
|
审计意见书
|
院系公章
|
设备部专用章
|
房产部专用章
|
仪器设备/软件
|
10000(含)-
|
√
|
|
|
|
|
50000(含)-
|
|
√
|
|
|
|
机动车
|
|
|
√
|
|
|
|
家具
|
∕
|
√
|
|
|
|
|
50000(含)-
|
|
|
√
|
|
|
实验室工程
|
∕
|
√
|
|
|
√
|
|
100000(含)-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