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正式启动,请通知有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在108日、1011-1015日(8:00-12:0013:00-17:00)之间前往新太阳学生中心101室进行线下办理。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全国统一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北京大学承办行为中国银行北大支行。由于贷款政策的最新调整,2021年所有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全部在线下进行办理。


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预科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
、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
、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前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借款人名下中行
一类借记卡);

申请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并监护人签字;
2
、本人学生证(相片信息页)复印件或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
、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校内门户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中申请,经过学院和中心审核后打印签字。如之前学生未申请困难生认定需要补认定,请联系信科学工办吴老师wu.yang@pku.edu.cn办理补认定手续);
4
开户地为北京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并开通网银和手机银行。(如之前没有办理,可去任意一家中国银行网点办理,最近的网点为西南门外的中国银行北大支行)
注:如未申请困难认定,请邮件联系信科学工办吴老师wu.yang@pku.edu.cn抓紧时间办理。

注意事项:
1.
贷款金额: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金额上限为12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金额上限为16000元。
贷款期限: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
贷款利率:同期同档次LPR30个基点。在校期间由国家支付利息,本人不用付利息,毕业之后本人开始自付利息。
贷款偿还:毕业后开始自己还款,毕业后五年内只需还利息无需还本金(还本宽限期);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均可提前还款。
2.
此次申请仅针对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
3.
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及软微的同学请咨询各单位负责资助的老师,这几个单位按照各自政策单独办理。
4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均为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只能申请其一,已经申请过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具有此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
技术咨询电话:010-62686826(中国银行)
贷款申请资格咨询电话:400-650-7191(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