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2011级本科新生(含今年重新入学本科生):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德智体复查合格后准予注册,正式取得北京大学学籍。新生注册需先填写学籍表,新生所有信息是通过教育部招生录取信息转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同时传北京市教委电子注册,学生大学四年的管理以此信息为准,希望大家认真对待,高度重视。自即日起至20111111,请全体新生登陆校内综合信息门户(portal.pku.edu.cn)填写学籍表并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 登陆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点击“学生业务”——“填写学籍表”。
2 请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生源地和民族信息,如与本人情况不一致,请联系教务部教务办公室(62751432)并按下表要求分类提交相应材料。
学生类别
有误原因
具体情形
需要提交材料
中国大陆籍
曾经改过
高考后至大学入学前
当地承办改动业务的派出所出具证明原件
大学入学后
燕园派出所出具的改动证明原件
信息填报有误
本人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有误
省级招生部门证明原件
省市招生部门数据报送有误
省级招生部门证明原件
港澳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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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回乡证/台胞证复印件
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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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留学生办公室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3 填写说明:
最后学历和时间填你入北京大学前的学历;
家庭通信地址写你家庭目前的详细住址、邮政编码。
个人简历从上初中开始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填父母和兄弟姐妹等,联系电话一定要写上。
本人宿舍电话、手机号和邮箱均要填写准确。
填完检查无误,请务必点击提交
4 学籍表打印两份,本人签字后把书面表格交给班长。如入学时未拍照片,请在交表时贴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5 填写学生证中“家庭所在地”及“乘车区间”,交班长。
如学生生源省和家庭居住省不一致,请家庭居住地的派出所、街道办、居委会或父母工作单位提供父母居住在该地的证明信,连同学生证一起交班长。
6、学生证注册时间统一填写2011121
 
请班长收齐学籍表和学生证(按学号排序)11月11日前交本科教务办(理科1号楼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