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关于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19

信息来源:本站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继续招收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从2017年10月16日12:00开始,至12月8日12:00结束.网址如下:https://admission.pku.edu.cn/web/index/bmxxlb.jsp。
2.申请者于2018年1月12日下午5:00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
(1)北京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
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身份证复印件。
(9) 外语要求:申请人英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并提交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三年之内(2014年10月以后)有效,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a)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60分以上;
b) 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
c) GRE成绩320分以上;
d) WSK(PETS 5)考试合格;
e)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525分以上、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50分以上;
f)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
g) 雅思成绩(学术类)6.5分以上;
h)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i) 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或会议发表过英文的 学术论文。
(10)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初审通过后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寄送材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120 电话:010-62756351 邮编:100871 收件人:金老师 注: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三、选拔方式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考核将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要求采取面试、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2018年3月份(具体时间见后续通知)。申请人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笔试、面试考核任意一项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四、监督机制
学院将建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研究生教育部成员为主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招生专家组两级考核制度,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的2018年招生指南;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本说明由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
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eecs.pk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6351\62757487。
我院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理科1号楼1120房间。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