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发布时间:2020-10-13

信息来源: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继续采用以考核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4日12:00-12月4日12:00
 报名网址: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下午4点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120(邮编100871)

         收件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10-62757487。
 材料寄(送)要求:
 (1)请使用EMS快递。
 (2)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3)纸质版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请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者视为无效报名。
 (4)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2.提交申请材料清单(请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并用夹子固定)
 (1)北京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index.htm;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以下英语证明材料选择一种:
   a)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60分及以上(2017年1月-2019年1月参加考试);
   b) TOEFL成绩100分及以上(IBT)(2019年9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c) GRE成绩320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d) WSK(PETS 5)考试合格(2014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e)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525分及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50分及以上(2014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f)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2014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g) 雅思成绩(学术类)6.5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h) 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或会议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2014年9月1日后发表)。


三、选拔方式

1.审核
  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安排在2020年12月(具体时间见学院网站通知)。申请人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录取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根据专业招生名额依总成绩名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学院将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见北京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指导教师的情况见学院网站“师资队伍”栏目。
3.若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4.本说明由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学院网站:http://eecs.pk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7487\62756351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理科1号楼1120房间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