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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更新)

发布时间: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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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给在校研究生创造更多的国际学术交流机会,促进学术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培养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北京大学设立了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优秀研究生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规定,学院制定了如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 资助内容

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本专业领域内高水平国际暑期(冬季)学校的往返旅费、签证(注)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等。

二、 申请条件

1.档案在我校的优秀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含港、澳、台、留学生)。

2.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提交的论文或学术成果被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收,以会议正式邀请或书面通知为准。

3.本人经导师、院系审核同意参加本专业领域内高水平国际暑期(冬季)学校。

4.原则上每人每年只能资助一次,在读期间的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三、申请流程

     参会回校实时申请、实时审核、实时打印批件并实时报销。

四、 审核批准程序

1.申请人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须先办理研究生出访申报手续。申请人出访时间须严格按照离京和抵京日期申报,且不能由除北京外其他地方出发和返回。申请人在参加其它交流项目期间所参加的国际会议,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内。

2. 参会返校后,申请人登录校内门户填写有关申请信息,打印由系统生成的《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资助申请表》后经导师签字,连同会议邀请函、论文接收及参会形式(口头报告或张贴论文等)等申报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处(理科1号楼1120室)。

3.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所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内容、在所属领域的水平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资助金额和资助范围。学院重点支持研究生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

 

4.教务老师在系统中审核、录入相关结果。申请人登录校内门户个人界面栏目查看相关结果。查询到已获得资助后,应提交电子版参会总结(1500-2000 字)。

5.完成总结提交后,受资助研究生可在校内各自助机上自行打印《北京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审批意见》。

6.在北京召开的学术会议不资助。

7.报销流程:

1)填写北京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报销单(无等候报销)封面(可在财务部主页下载);

2)支出项目:国际学术交流资助经费(项目编号在申请系统中查询),按研究生院审批的额度报;不足部分如导师允许也可从导师其他课题支出;

3)所有票据均需支出项目负责人(如从两个项目支出,两个项目负责人都需签字)和出差人签字;

4)受资助研究生持填写齐全的北京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报销单(无等候报销)封面、出访任务批件、护照首页及签注页复印件、《北京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审批意见》及签字齐全的相关票据、付款记录先到理科1号楼1120室签字(主管领导在报销单封面和与资助金额对等的票据上签字,如果有导师支付的费用须导师签字),然后到理科2号楼2119室盖公章,最后到学院财务室(理科2号楼2133办理报销手续。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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