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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关于选派2013-2014年度校际交流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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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关于选派2013-2014年度校际交流学者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一年一度的校际交流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2013-2014 年度校际交流学者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条件与名额:

1 选派人员应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外语基础,身心健康,符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

2 被选派者在北大连续工作至少2年以上;预计出国时间应距本人本期聘用合同期满至少一年以上。

3 根据需要和人才培养的目标,文、理科各学院推荐1-3名人选;文、理科各系、实体所、中心推荐1-2名人选,请各单位根据推荐人选情况排好优先顺序。教辅和机关各部推荐1名人选。

4 综合考虑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申请人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接收学校的实际情况、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决定派出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青年教职工。

52013-2014年度校际交流学校名额及待遇概况见本通知附件。

 

二、 所需材料:

1、校际交流申请表(在人事部主页下载中心出境研修项目下载)。

22013年校际交流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在人事部主页下载中心出境研修项目下载

3、候选人详细简历(中英文各一份)、研修计划书(中英文各一份)。

4 候选人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外语要求参考我部关于修订校际交流外语要求的通知规定执行。(此通知在人事部主页下载中心出境研修项目下载)。

5、半年内的体检证明。

6、待正式确定候选人的交流学校后,需候选人准备2-3封推荐信(英文)。

12345项材料请务必于2012123日前报学校人事部人才办(红六楼213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rsbyhy@pku.edu.cn。逾期提交材料者将作为第二批人选备选。


三、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选报学校时,一定要先上网查询接收学校是否有合适的专业和院系。

2一旦交流学校确定接收,本人不得无故推迟行期或中途要求更换交流学校,否则取消下一年度所在单位的交流学者名额。

3每个候选人最多可选择3所交流学校,其中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的大学只能填报1所。

4请将本通知及附件给候选人。

 

北京大学人事部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联系人: 尹海云,51221rsbyhy@pku.edu.cn

       

                                                                    20121112

 

附件:北京大学2013-2014 年度校际交流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