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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关于申报2013年第六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4

信息来源:

各院系负责博士后的老师及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2013年第六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含)以上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刚申报过20132月第53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能同时申报本次特别资助。超期或延期期间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⑵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博士后;
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博士后;
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
⑸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4、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5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二、申报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一份。
请博士后研究人员于2013328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V3/Program/Main.aspx),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基金管理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导出数据,并进行网上申报,请网上提交后打印纸质《申报表》交院系审核盖章(纸质《申报表》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证明材料是指《申报表》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注:请将纸质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并成一本直接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等
 
三、填表注意事项
1、“投送学科”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如果“投送学科”属交叉学科,请在“投送学科”(一级或二级)后面注明“交叉学科”字样。
2、“编号”为全国博士后基金会统一编号,即进站录取通知书的编号。
3、申报表封面“设站单位”填写“北京大学”,“通迅地址”请详细填写到所在院系名称。
4、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中“设站单位推荐意见”请院系先审核(主管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由学校人事部博士后办公室再加盖公章。
 
四、申报期限及其它
1、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规定我校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201345日,请拟申请的博士后务必在328()将申报材料交至院系负责博士后工作的老师处。
2、各院系要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本院系专家进行认真评议、择优推荐,务必于201341日前将院系推荐人选的书面申报材料(若后选人不唯一,请提供排序名单)集中报送学校人事部博士后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3、目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标准为15万元/人。
5、有疑问可咨询:
学校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电话:6275636462751229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电话:6233502382387704,联系人:池莲子、王芳。
学院博士后工作人员:孙晓昆 62757549    党委人事办公室:理科二号楼2304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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