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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7-2018学年度校际交流项目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0

信息来源:

         北京大学学生海外学习项目Education Abroad ProgramEAP)包括校际交流、寒暑期学校、奖学金等海外学习项目。目前,2017-2018学年度校际交流项目开始接受申请。感兴趣的同学可根据自己在北大的学习情况,申请一学期至一学年交流项目。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一、申请方式:

在线申请:www.pkueap.com(需登录北大网关)(请务必用本人学号注册)

1、填写基本信息

      2、扫描上传本专业老师中文推荐信一封(推荐人签字需推荐人手写;推荐信中注明推荐交流院校名称;推荐信注明推荐老师职务及联系方式)

      3、扫描上传中文成绩单(网上打印,加盖院系教务公章)

      4、扫描上传外语能力证明(请登录申请院校官方网站,上载符合申请交换生要求的英语能力证明;如无具体要求,请上载大学公共英语四六级或雅思、托福、GRE成绩;非英语语种申请者提交相关外语能力证明。如不能提供任何语言能力证明,请在备注中加以说明,以便判断是否符合项目要求。如无任何外语成绩且无备注,不能通过首轮材料筛选环节)

二、选拔过程

1、通过筛选,确定面试名单

2、由国际合作部、教务部、研究生院、专业老师等组成评审团面试,确定推荐候选人(预计面试将于12月中旬左右进行)

3、通过学校审核及面试并入选项目的同学将获得被推荐资格。是否录取将视专业匹配、课程设置、语言要求、录取名额等因素由对方学校最终决定。

三、申请截止日期:1125日(星期五)早8:00

四、奖学金信息

1、北京大学奖学金:入选学生,如交流学校未提供除免除学费之外的任何形式奖学金资助、未享受国家政府及学校提供的任何形式海外项目资助均可申请 “北京大学-信和奖学金”、“北京大学学生海外学习项目奖学金(蒙民伟奖学金、俞敏洪奖学金)”、“桑坦德银行奖学金”(部分指定项目)。奖学金金额为1万元至2万元不等。

2、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从2012年开始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旨在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促进多元文化交流。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的交流项目,学生将获得交流期间每月生活费及往返旅费资助(具体资助办法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人员资助办法)。2016年获批项目及专业详见附件。2017年获批项目及专业可能会有所调整。2017-2018学年度校际交换项目奖学金将以2017年获批奖学金为准。

奖学金申请将于2016-2017学年度春季学期面向所有已入选交流项目的同学启动申请。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布项目为2017-2018学年度所有交流项目(特殊项目除外)。

2、本次交流项目申请将采用网申的方式进行,恕不接收纸板材料申请;

3、每名同学仅可申请一个项目,不可重复申请。如重复申请,将取消资格;

4、请申请者务必提前登录接收院校网站,仔细阅读对交换学生的具体申请要求。如申请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交换,请确保在对方规定的截止日期前能够提交指定的申请材料。一旦申请成功,如无特殊原因,不可退出;否则将影响其他项目申请;

5、申请人需具备交流学校对交流学生的具体要求(如对方学校是否招收某专业交换生、自己是否有符合交流生要求的外语成绩等),如因学生申请条件未达到接收院校要求未能最终录取,学生自行负责;

6、留学生不得申请本国交流项目;

7、毕业班学生不建议在校期间最后一学期参加交流项目(四年制大四下或五年制大五下);

8、交换生录取要求以交流学校官方网站信息为准。附件项目信息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更改,以更新信息为准;

9、为确保学分转换及顺利完成北大学业,交流学生在选择申请交流院校及专业时,需选择与本校专业相同的学科专业课程;

10、本次申报如无符合条件的外语能力证明,可先报名再考取,但应保证在对方学校申请截止日期前可提供符合条件的成绩。由于报名人数众多,材料初审环节择优进入面试;

11、研究生一年级同学如无最新成绩,需提供本科成绩;

12、如有疑问,请通过网申系统站内信发送咨询邮件至管理员,如无法成功发送站内信,请发邮件至pkueap@pku.edu.cn。优先解答站内信问题,恕不接待来访、来电。

【教育展】

    2016年北京大学学生海外学习项目(EAP)暨港澳台交流教育展”将于1121日(星期一)13:00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大厅举行。届时将有超过30所海外高校代表参加,并设置EAP展台并举办专场宣讲会,欢迎感兴趣的同学参加并现场咨询。

2017-2018

留学基金委奖学金

(原文链接:http://www.oir.pku.edu.cn/index.php?g=&m=article&a=index&id=2091